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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学校的起源和现状

工读教育是中国由工读学校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而不适合在一般学校就读的青少年实施的一种特殊教育。其特点是半工半读,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工读教育对象是13—18周岁的青少年男女学生分别编班或分别建校。学制为2年。思想转变好,学习成绩合格的,学习结束准予毕业。思想转变好、进步快的,还可以提前离校,转到普通学校继续学习或统一安排就业。思想表现不好,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或留校继续学,或留厂劳动考察1年。正式毕业生在升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我国第一所工读学校是1955年7月1日成立的北京市工读学校。“文革”中,工读教育被取消。1978年开始恢复。1981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试行方案。

通过一边劳动工作、一边读书学习的方式,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而不适于在一般学校受教育的青少年 进行的一种特殊教育。根本目的是通过半工半读使这类青少年认识错误,转变思想,成为正常的积极的社会成员。办好工读教育,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现象,维护社会治安,把社会的消极因素改变为积极因素。

18世纪中叶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曾创办孤儿院,教学生一边识字计算,一边劳动,被视为近代工读教育之前驱;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自二十世纪20年代起曾先后创办高尔基工学团和捷尔仁斯基儿童劳动公社,在工读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第一所实施工读教育的学校为1955年成立的北京市工读学校。中国的工读学校接收13-18周岁的失足青少年入学。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前提下,本着“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精神,积极医治失足青少年的心灵创伤,激发其自尊心,使他们真正认识和改正自身的错误,最终把他们培养成有社会主义觉悟、有一定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劳动者。

一般认为,18世纪中叶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是创办近代工读教育的先驱。他从“人道主义”观点出发,曾在瑞士的诺伊霍夫、施坦兹创办孤儿院,一面教儿童识字计算,一面教儿童从事手工业和农业劳动。但他所创办的学校,并不是现代意义的工读学校。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的H.雷恩认为,少年的犯罪并非由于不良的天性,而是由于他那强烈的冲动找不到正常的出路,以致不得不在非法的反社会的行为中寻找满足的结果。为此,他在自己主办的“少年共和国”( Little Commonwealth) 里创造条件,给少年充分的工作机会,使之在劳动中激发首创精神;在生活上有自己管理自己的自由,并负有从事劳动、遵守集体纪律的责任。他的理论和经验曾引起西方不少国家的注意。苏联教育家А.С.马卡连柯自1920年起全力从事流浪儿童和违法少年的教育改造工作,先后创办了高尔基工学团和捷尔任斯基儿童劳动公社。马卡连柯创造性地对这些青少年儿童实施了劳动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自觉纪律教育和集体美学教育,总结了一整套对这类教育对象进行教育改造的理论、方法和经验,对工读教育有较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挽救孩子,造就人才, 立足教育,科学育人”的要求,把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教育成有社会主义觉悟、有一定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劳动者。 [2]

工读教育主要由工读学校实施。中国第一所工读学校──北京市工读学校,成立于1955年7月1日。它实行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设有铁、木工厂和农田、饲养场。学生每周劳动两天。多数学生在毕业时能具有二级工的技术水平。课程设置、教材与普通中学大致相同,学生学习时间多于劳动时间。 [3]

中国的工读学校接收13~18周岁的青少年。一般实行男女学生分别编班或男女分别建校。学制一般为 2年。学生能否毕业,除考查学习成绩外,主要考查是否真正认识和改正了错误,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思想转变好的学生,学习结束,准予毕业。思想转变好、进步快的学生,准予提前出校,转到普通中学继续学习,或报考普通高中,或统一安排就业。思想表现不好,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或留校继续学习,或留厂劳动考察 1年。正式的毕业生,在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受到与普通中学毕业生同等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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